最後是last mile,也就是「Inclusion」,因為我們不管政府做得再透明、innovation做得再好,我們知道所謂disruptive technology的意思,按照定義就是極少數人才懂,因為它發生的時候,其實大家都不知道它會發生,不然就沒有叫disruptive了。但是disruptive technology出來之後,其實它的stakeholder,就是會被它影響的人,像哪一些人失業、哪一些人的工作需要受到調整及哪一些人的生活型態受到改變,這一些人平常是沒有那個習慣去參與這一些公共政策經驗,所以不管我們前面做得再好,只要沒有辦法碰到last mile,總有一些利益關係人是很晚才發現原來生活被影響到了,你們都被決定好了,為什麼我還不知道的這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