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目前在5月8日依據行政程序法第54條的規定,預告明訂森林遊樂區、自然保護區及平地森林園區禁止輸送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這個公告已經參採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徵詢意見,預告六十日結束之後,我會彙整外界的意見辦理公告,在實施前會發布新聞稿公告周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