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想他們會越來越發現在現有行政流程裡面,我們按照行政程序法走,這個平台就會是他的資源,但是不知道這個平台跟行政程序法是分開的。《行政程序法》新版的修法已經送出去了,特別把行政程序的公聽會特別加上有一些線上的成分,所以是拿那個跟「Join」平台對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