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就是說,這種兩罰規定的立法例有兩種,一種是沒有但書的,一種是有但書的。像著作權法就是走沒有但書的,《營業秘密法》則是有但書的。剛好立法院在審《洗錢防制法》,在立法院這邊建議有但書的,比較有彈性。就是說這個法人的負責人已經盡力防止這個行為的時候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