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雖然不能聲請強制執行,但是到分配的時候,照樣可以參與分配。本條規定的意思就是要讓企業資產擔保權實行盡量走私實行程序,不要讓私實行在進行中間的時候,法院的強制執行又把它接走了。通常公實行程序效果效力會大於私實行程序,公實行程序一旦介入,已走一半的私實行程序怎麼辦?例如,我們承認可以流抵的私實行程序。在此情況,擔保權人正在走流抵程序時,別人一來聲請假扣押或查封,根據強制執行法第五十一條第二、三項規定,後半段就走不下去了。這個和優先次序,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