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將來這個擔保權,跟我們所謂的設定質權,我們一直認定這是平行線,沒有互相交叉的問題。所以這邊有了不能設定質權,另一邊可以設定擔保權;同樣的這邊規定要有其他共有人之同意,另一邊是否需要特別規定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