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未來有關於輪職部會的部分,也呼應勞動部代表的意見,我在想如果每一次輪職的會議都由不同部會主政的話,方向、對象都會有很大的不同,因此我們認為如果在社會企業的創新方案上,現在只是法規面或者是營造社會企業友善的空間,我們是不是先從這一個角度來做,我們任務達成之後,再看比較適合推動跟主責的部會是哪一個,我們再來接續,也可讓各部會社創的夥伴們比較有方向可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