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在健體領綱草案第79頁。

因為之前領綱研修手冊中,除了部定加深加廣的選修之外的內容,,原本是說放在附錄,所以我們就乖乖放在附錄三。

那時候是六個學分,我們在部定的加深加廣選修,是用跨科的方式來進行設計,這在領綱第3頁,也就是以部定加深加廣選修的學分,當時我們就按照領綱研修手冊的規定放在附錄三。

看大會要怎麼樣裁示,看還是允許我們放在附錄三,或者是一定要放在課程手冊?

如果是放課程手冊,我們因應的方式,是在時間分配與科目組合表裡,我們會多加一欄「多元選修」,就健康、體育選修的部分,會把這兩個科目的名稱列出來,比較詳細的課程綱要內涵,就放在課程手冊裡,看各位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