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們在內部開會的時候,國發會的朋友也有詢問這樣法規調適,如果是我們主責的話,難道我們又要編出四年或者是六年的什麼計畫,然後提一個專法嗎?我們特別跟他們講的並不是這樣子,而是以目前國發會法規協調的能力,我們在國發會有一個新創法規的協調平台,是「law.ndc.gov.tw」,協辦單位在經濟部也有一個沙盒的平台,也就是「sandbox.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