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時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27條是說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是輔導會,今天輔導會沒有長官來,當時又為何能把公有土地交給縣政府?是因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27條,名正言順交給開發機關處理,但交給他有一個問題,你要怎麼交給他?我們的工廠都在那邊了,他有三種交法,一個是現況移交、一個是變更成礦業用地移交、一個是拆廠整平移交,這些都要用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