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當時花蓮港沒有東沙北運的輸送上船設備,也努力把它弄出來了,當時真得很厲害,而到了93年北運做的得正好的時候,但是很不巧,為何我說經濟部不佳?因為當時如果全國要做砂石工廠的話,民國80年以前只能在農地上設置工廠,而花蓮縣政府洞察先機很好意,為了東沙北運提前作準備,在74年時就已報編了一個砂石工業區,81年已經變更成一個工業用地了,聽好了,74年到81年的時候把整個規劃都做好了,但因為當時砂石在東部本身附加價值很少,只是把那個河川疏濬砂石拿出來分類加工、然後運到台北,不會再有海砂屋這一些東西發生,因為河床淤積太嚴重了,花蓮縣政府跟唐榮(音譯,下同)公司簽約,但是沒有辦法做,為什麼?重點是在這邊,因為當時的工業區設置,大部分都是以公有地為主,可以盡量降低徵收,但這一些卡到什麼?卡到375減租條例,國家必須要徵收,但是編工業區的時候,縣政府並沒有編半點預算,徵收土地要錢、補償要錢,什麼都要錢,政府就是嘴巴一直說「招商」,老百姓就是這樣被騙進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