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印象是一般沒有辦法直接分發到公司,變成要簽代訓合約,到那邊就是培訓打比賽,當時是想不要中斷比賽的生涯,他的戰隊還可以結合在一起,只是用代訓的方式沒有辦法領公司的薪水,獎金還是可以領,只能領6,000多元。但是到協會就不是走去參加比賽的模式,所以要用代訓的方式才能參加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