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目前不是運動、也不是運動表演的話,我們上一次在這邊開會的時候,有說可以視為技藝文化。如果我沒有搞錯的話,這是文化創業發展法裡面的表演藝術產業,等於是落在文化部,所以當時才會說文化部當作需用機關,至少在被認定成運動產業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