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當初會要文化部來辦理電競選手替代役的時候,當時是依照圍棋專長模式,圍棋專長役男大約每一年有五個選手,但是分發到圍棋協會的時候,圍棋協會必須要提供住宿及相關配套的設備,等一下要看電競協會是不是有這一個意願來提供住宿或者是相關配套?這個就要看看大家有沒有這一個意願,因此服文化替代役就要看電競協會是否願意提供宿舍;而且提供的並不是頂尖的選手,對他們來講是否有誘因?這一些選手也可以到學校培育,但要考慮到文化部是否會遭受到一些人的質疑。這是第一個方案,我們在兩次的會議當中都有提到,雖是比較快推動政策的,但這裡面還有一些不完美的地方及配套的因素要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