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現在做公司法的方式是跟學者們合作,學者們不是接一個研究案,而是老師們直接發問卷,發了幾千份問卷去統計社會上的想法,有些擺不平的部分,像社會企業,我們還會特別開焦點團體,所以這一些東西的逐字稿都是上網的。因此大家就知道說接下來六十天的時間,大家可以花非常多的心力去想這一件事。但是政府並沒有做出一個最後決策的方向,是要把大家的意見全部充分考慮過之後,尤其大家第一手的經驗跟事實都考慮過之後我們才可以去確認各方的感受能不能接受,最後才提出可行的方案,也就是法案,這個時候因為前面的時間拉得比較寬了,所以當你知道還有六十天的時間,你也不會想要上街,上街也是有成本,只要讓大家自己的意見如何進入議程設定,大家就會慢慢習慣講道理的這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