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記得GDPR談了很多,我上次參加一個論壇,GDPR就隱私的保障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像臺灣這麼小的經濟體,到底GDPR的成本就產業來講,其實是需要一個平衡,我也滿贊同的法務部的一些意見,其實在臺灣很多問題,也就是解釋不清楚或者是沒有人解釋,我覺得這個是第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