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換廠商的時候,前面的廠商越把它的整個系統公開出來,下一個廠商就越好接,越容易接手,不然光是清理上一個廠商清理的資料,就會花很多的成本,以至於你的資訊服務廠商好像萬年都不能換,因為只有他知道那一些欄位是在做什麼,所以像是這一個部分,包含資訊服務採購的契約範本、評選計費辦法,及小額採購,像100萬以下也是小額採購這樣的know how,也就是知道如何運用鬆綁過的東西,包含廠商的程式碼不是他自己寫的,而是運用開放的軟體來寫的,也可以運用廠商可以出示這一些清單,在下一手接手的時候就更容易做,所有的目的是以開放為優先的目的,都是讓採購人員不會每年必須被綁在相同的廠商上,可以任意在廠商中間選比較好的廠商去切換,甚至把一個資訊的採購案,看起來是非常大的案子,像民生公共物聯網可以切成小案子,這一些小廠商在彼此之間挑最想做的,這個是採購人員在採購上很想做的一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