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問過前輩們,他們就說有時公務人員也很可憐,半年後加班的補休會不見,但是明明是我們自己勞力換來的時數,為何不能實現?聽前輩們說他們之前都貢獻國家一百多個小時的加班時數,我覺得這好像不是一個正常的狀態,我覺得政府組織很奇怪,你一旦訂的時候,要改革的話,會有很大的阻力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