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這一件事當然可以委外,但還是同樣的道理,擔任「開放政府」專責聯絡人,要瞭解紀錄到底是為了什麼,而不是光為了記下來(而已),過去作紀錄是為了大家以後不要推責任,在紀錄上已經寫得一清二楚,就是該做的事,可以用來「威脅」其他業務單位,而現在紀錄的目的或許是便利下一階段的討論與溝通,而且讓走過的路不要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