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認為我們應該就這一個部分的政策面講清楚,但是我覺得純粹就以這一個案子來說,我們不認為已經有限制行業了,提案人希望我們打電話是因為這一個部分沒有人跟她說明,但是包括新聞稿以這樣的訊息給她的話,我們事實上有放寬,其實是同樣的內容,有沒有必要因她希望國發會跟她聯絡而做,也就是按照觀光局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