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提到那幾件事其實是很重要的。上一次修法的時候,在520之前修了閉鎖型公司的條款,可是往前走的時候就有無限多的先進告訴我們說閉鎖型公司法並不是公司法,真正需要全部重修公司法。公司法有四百條——這麼厚一本——像聖經一樣,現在要修的整體思路差不多有三百條,如果以剛剛的討論。下一個部分是我們修法是一步到位或者是逐步到位?大家所提的聲音跟想法,其實就是經濟部站在主管業管的部會是,我們必須要跟大家一起想如何推動這一件事,讓它一步步落實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