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剛剛提到第一階段只開放小客車,要三至六個月以後評估開放車種,是這個報告對於這一條公路交通規劃的做法,這個是開發單位的承諾,當然公路總局其實講得也沒有錯,本來說要三至六個月以後才有第二階段的開放,如果在三個月還不到的時間點就開放,可能會有違反環評的承諾,因為這已經寫在報告書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