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真的不堅持要立不立法,不立法對我來講更好,我不用思考未來如何協調(笑),因為立法組織法並不會有成功或失敗,並不會像各位所講的會不會重現外國社會企業立法失敗 的現象,只是多一個選擇,你多一個選擇要用我們社會專章的企業或者是用一般公司也可以做社會企業,這個是完全自由的,以上是我想跟大家補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