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考慮到為什麼想要寫出這一份立法建議?因為我們覺得臺灣的社會企業有一點亂,每一個人心裡都有一套社會企業定義,你可能覺得它是廣義或狹義。如何確保社會企業可以鎖定他們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