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中教學現場,不可諱言受到考試非常嚴重的制約,但我對於高中生的素養還是有很高度的想像。

我舉個例子,看未來考試的方向能不能充分調整:法國會考的題目,他們是考理工科的,第一個題目是「當國家消失的時候,人民是否更加自由?」,我可以坦誠跟大家講,這個題目對於高中的公民老師也是一個挑戰,但法國可以這樣考。

第二個題目,剛剛方委員特別提到如果我們在語文的學習上只是透過幾個篇章來學習,會傾向於太過於零碎,而如果從整體來看,可能效果不太一樣。我們還是舉法國會考的例子,他們出了這樣的題目,叫法國的學生來評論「愛彌兒」某一段,請他們來做某一段評述。

我想這也可以回應方委員所提到的,比如從一本經典的作品來出題,給同學做論證式的思考,我覺得未來就比較能想像,這是我們的期許。

再回到普高的課綱裡面,我想有兩點請教:

第一,第26頁專題閱讀與研究,第3行有提到「科普文學」、「地景文學」,我不是學這方面,以上二者是不是已約定俗成?

第二,第二階段教材編選二的編選原則,經「經教學研究會審議通過或採用」,現行的規定是要經過各校的「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而不是「教學研究會」;第32頁也有同樣的情形,是不是修正一下,符合目前的規定,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