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過去做的是公益團體的責信,全臺灣大概450億一年的捐款裡面,聯盟的盟友佔了1/3,比較中小型的組織之責信工作都在聯盟這邊展開。我們所謂的「責信」是指財務報告跟工作報告,也就是大家每年捐款人捐的錢跟公益團體從政府拿的錢,我們原先做了十幾年,也就是透過一個自律的機制,讓大家自我對社會大眾做一個對外揭露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