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我記得當時2015年之後我滿悲觀的,因為我們政府機關商業司非常堅定的立場,所以我覺得可能很難動,但是現在正好逢潮流或者是新政的新行為,我覺得是不錯的!我覺得畢其功於一役,實際上在修改公司法把這個加進去,然後我們就可以變成非常好的一個典範,以上是我的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