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講有能力的人服務十個人或百個人或千個人或萬個人,當然社會企業應該是服務千萬個人的企業,它有這樣的規模,本來就是服務千萬個人的企業,而利潤分配當然就要能夠掌握到社會大眾,所以從這一個角度來講,如果公司法裡頭列了一個社會企業專章的話,對於社會企業是有一個引導的作用,而且我們希望所有的企業能夠做得好,也能夠來做社會企業,因為社會企業並不是一般的企業,而是可以做得到的,把很大一份的利潤回饋社會,有其特殊的社會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