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如果從院長變成政委之後,剛剛政委提到拘束力的問題,所提的五花八門的問題,從程序轉到各個部會或者是由其他政委來負責,並不是其他層級就能解決,可是如果前面的問題,還是要看院長的意思,好像討論其他的就沒有太多的意義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