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回應一下雞排伯的這個案子,因為依照營業稅法的規定,一個公務人員只要他有營業的時候,就是要做一些營業登記的動作,如果這個行為不做的時候,其實反而是違法的,因此發生這樣的事件,財政部也一再發聲明稿,對於這一件事也非常遺憾,但是對於承辦同仁來講,那個是他應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