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超徵跟短徵都不是法律上用的字眼,其實是財政部向來在發布時的習慣用語,因此我建議既然超徵、短徵造成社會上這麼大的曲解、付出這麼耗大的社會成本,我覺得這一些名詞不應該再繼續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