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支出用途,以201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為例,有七成是法律規定必須編列的經費,裡面包括債息支出、社會保險、社會福利津貼及補助等,其他是科技發展計畫5%、公共建設計畫8%、各機關經常運作維持是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