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共識是前面的第一階段,我們今天討論的題目到底是超徵還稅於民該不該做?或者是我們從會議的通知單裡面告訴我們,他是這麼寫「開放政府第三十一次協作會議」裡面的標題是「超額徵收之稅款歸還於民」的議題,我覺得共識是不是要先擬訂?我們今天討論的是,要不要還民或者是如何還民?我覺得今天來的都是很重要的科員、科長、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