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重複一次,他講的是簡報第20頁、第21頁,第20頁的標題是「超徵的錢用在哪裡」,下一頁是「只能依預算法或公債法做這樣的處理」,剛剛早上的會議隱含的意思是超徵是一筆特別的錢,沒有在統收統支裡面,所以雨蒼的建議是,我們在談超徵的錢能夠做什麼之前,是不是在這邊先講清楚超徵的錢仍然在大水池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