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在研修小組討論的過程中,也曾經提出來過。在撰寫學習內容時,我們當然也很清楚瞭解,在一至三學習階段沒有辦法避免碰觸到文化。

除了在這個地方以外,其他地方也處理到一至三學習階段,都是會統整進去的。

很多現場教師告訴我們說,今天要在課綱當中呈現出來的,和教科書以後編選、現場教學會有整體性,不可能因為你在這個地方沒有去處理它,而它就死掉。

我想委員有疑慮說,我們在這個地方一語帶過,其實它並沒有一語帶過。前面談核心素養的部分、談學習表現的部分,其實文化的因素都存在。

因此我們可以在原本寫「不另敘述」的地方多敘述一些文字,因為如果在後面我們不只講文化、社群文化等,一至三階段都要敘述它的話,這個是很艱難的,因為文字書寫出來的時候,在國中階段、國小階段間的差別其實不大。

在一至三階段教學的部分,我們已經在其他地方說明,國語文教學應該著重之處,其實是很清楚的:我們要讓學生養成多元文化的觀念,要讓學生形成處理自主等等,這些通通都有。

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子,我們彙整到後面大會再討論的時候,我們在「不另敘述」的地方多敘述一些,讓文化教學在這個地方有一些凸顯。

後面文化內涵表列的部分,是不是也可以讓我們維持在第四階段、第五階段再開始?

我現在還是做這樣的建議,還是提請大會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