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這個的話,我們在內部不管建立任何院裡的機制,一出行政院馬上會被挑戰,只要前一、兩個例子鬧上法院,院裡面組織判定的公信力就會下降,下降之後,不管怎麼判定或寫多少的判斷規則,都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