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之前一波在推個資法,而個資法之前沒有適用的,現在也都適用了,我自己看起來一個主要在落實上的困難,就是它的判定是回到每一個部會自己的資訊長去進行個資的判定,我們也知道每一個部會的資訊長,在處理這件事的量能是不一致的。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變成是一個開放諮詢小組裡面,如果剛好有懂個人資料保護的人,會審視比較嚴密;不懂的人,審視的嚴密程度會打一些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