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進來的時候,我先做了排除表列,我有跟國發會資管處——因為我目前沒有督導任何部會,但是有協助資管處——我很具體希望他們在數位國家裡面KPI中,把資料集數量的這一個KPI拿掉,原因就是因為我們看到前一任的做法,現在其實已經有一些部會在量能不一定那麼足夠,但KPI必須逐年增加的情況,把資料切細,來使資料集發布數增加——我就不講哪一個部會了——就可以任意達到我們隨便想要多少筆資料集的KPI,這變成完全沒有任何意義的事;既然沒有意義,就不應該再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