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補充一下兒童權利公約的確是講說知其父母,並受其父母照料的權利,大概是指家庭的照顧,兒童權利公約應該沒有要去判斷是誰來照顧,才是最佳的兒童利益,而是兒童需要受到父母的照顧,並沒有規定一定要是父或母,但我覺得這一件事比較大的根源在於剛剛老師有講的「知其生父母」,那是基因對孩子的影響,然後被不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