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塊,就是這一兩年內,大家比較會去提到的「公私協力」的這句話,在這前我遇到的問題大部分是我去做了這樣的末端應用,提供給大眾,大眾在使用的時候,前一陣子是遇到政府看到這個東西不錯,直接聽到我們這一個東西看到人家做得不錯,所以請他的標案廠商做一模一樣的東西交回來,那就等於說,他一手在做開放資料要給民間使用,那民間使用(的目的)很多是透明、課責,但有部分其實是商業運作,商業運作其實就可以提供一個新型態的公共服務出來,比如現在看到的公車、鐵路的東西,那是之前土木的基礎建設,但這邊是資料基礎建設出來的延伸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