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覺得資料集應該是這樣子,而不是每一次你講一句、我講一句,每半年開一次,一點效用都沒有,所以我們建議各部會開放資料小組未來在行政院須重新定義。像經濟部有小彭在那邊,那個小組又遇到台電開放的事情,所以就主動把國營事業,包括台電跟台水其實都開放得很不錯,但是這個是有人在裡面,但有些是沒有這個人,也找不到這個人,所以也沒有相關的計畫,頂多只是委辦的方式在走,那個效力是不彰的!因此我們是不是可以協助一個很好的制度與機制,讓每一個部會都有這樣的能力,他的資料開放制度才會好,資料才會開放得出來,這個是第二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