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當我注意到人工生殖法時,人工生殖法只針對異性婚的夫妻、不孕才可以適用,我覺得這一件事不太合理,為什麼醫學科技的發展只供這個角色的人來使用?因為其實其他人還有這樣子的需求。也因為這樣子,所以我就查了一下,我本身不是法律方面的專業,在我腦袋根深蒂固是人生而平等,為什麼今天的法律造就這樣子,我卻覺得它是不平等,因此我就去瞭解一下國際人權組織的一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