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是在政策制定的流程,有時政策制定下來之後,相對應的流程與系統,然後維護跟法規建立之後,比如法規三讀之後,一般的民眾才會知道這一件事,但是一般民眾如果在這時知道這一件事,其實可以調整的內容並不是太多,所以那個法案就會停在那邊,因此今天為何要容納這麼多不同的利害關係人,這個使用者並不是會被政策影響到的人,而是剛剛所提的這一些人都拉在前面的方式,大家所在意的點、問題是什麼、需求是什麼,以及有沒有相對應的解法,用這樣的方式去產出對應大家所關心問題的公共服務、政策,然後才建構它的系統、政策、法規,我們希望走這樣的路程,並不會把一般的一個政策納到最後停滯的結果,這個是為何設計討論這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