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個東西我們在要點的層級能夠去確保跨部會的題目能夠得到妥善的處理呢?有一個很重要的重點是在要點裡面有說,如果A機關覺得我協辦就好、B才是主辦,B覺得我協辦就好、C才是主辦,C覺得我協辦就好、A才是主辦,那大家都是主辦,一個都跑不掉,所以在這一個情況下有一點像滾雪球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