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些概念其實當時都有寫在「Join」平台網路參與的實施要點裡,這一次國發會也會報告這一個要點的沿革及最近的改動。這個跟大家關係比較大的是我們公告周知六十日之法律草案,跟所有的法規命令草案,都在「Join」平台上是一件事,承辦人一個個接電話,可能只討論七天、十四天,但是現在我們都是以六十天為原則,而且是以公開回應為原則,所以如果大家回應了,對於一個法規草案的意見,之後大家可以在這一個回應上昇化這一個討論,而不是像以前一樣單點、單點,立法委員及媒體來索資,但是好像都沒有一個累積或聚焦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