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可以具體講的是,我們確實會請每一個部會有公共溝通能力的專職朋友,來跟我們進行橫向的協作,也就是未來在有任何法規要修正的時候,就要在六十天之前通知利益關係人,就要在六十天之前在網路平台上發表意見,就要把有異議發表、有意見的人在那個平台上作具體回應,對沒有使用網路習慣的人要透過傳統媒體及任何其他電子或者是挨家挨戶地方政府的方式進行溝通,所有這一些東西都變成是每一個部會派專職的人來跟我們一起落實,還有包含他們自己的資訊長要invole進來這一件事,這個編組我覺得才是未來這一些案件能夠落實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