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nnovation)」(簡報第3頁):這一個部分如果大家有看世界經濟論壇(WEF)對臺灣綜合資訊國際評估的話,他們有畫八角型的圖,那一個圖臺灣事實上在整備率在可接取的範圍這一些方面都還滿高的,但是有一塊像缺角,而這一個缺角是法規,我們的法規在WEF評比裡面,不但沒有名列前茅,而且是每一年落後的狀態,從WEF來看我們資通訊的一些最基本法規,不管是從數位匯流到數位經濟創新,好比像資產擔保及公司法這一些東西,其實修改的速度都可能比八年還要長的期程來計算。當然隨著每一年世界情況的改變,這一些法規必須要進行修正,所以在數位經濟裡面很重要的一個是,我們必須要跟立法院的朋友合作、司法院的單位合作,儘快對這一些新的樣態東西可以更加具體、快速產生出法規上調適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