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又仁,關於大家講說最近在講的SBTR,申請資格應該是企業的主體,這在社會企業界一直有一個爭議,像財團法人或是基金會、人民團體就會想說你們這一些有成立公司,是不是要來搶衛福部、勞動部的資源,不關你的事,不要來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