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都是一人公司,也就是這一家公司唯一的股東是這一個NPO,這一家公司所有的盈餘都會回到這一家NPO。然而,如果這一家公司成長茁壯又引入其他股東的話,在這樣的情形,在去年12月又有建議你們的章程,如同衛福部回覆的書面資料一樣,你們的章程要對於盈餘的部分有作明確的說明及記載,這樣子才能符合剛剛政委所說的,也就是所謂盈餘利用的扣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