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可能性是把覺得提案人都邀過來了,他想要討論,但在現有兩個部會沒有討論到的部分,我們切一塊過來給協作會議做,看能扮演什麼角色,這個是看PO的意見;另外一個可能,就是各部會分別按協作會議的精神去辦理。